区域政策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07-10 来源:国家大学科技园

各县(市、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改局、浙南科技城经发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17-2020年我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工作,经研究制定《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5日   

 

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市培育和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高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为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更加有效的精准服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方式

市、县科技局应积极组织本行政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利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购买国内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开展产业化工作。专利产业化项目采用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审核立项、服务监督、考核验收和分级补助方式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实施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

3.具备良好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

4.申报单位拥有申报项目的完全知识产权,且未发生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申请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项目的产业化目标明确,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项目必须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联,距法定期限到期不少于5年的有效授权发明专利,无权属、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

3.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

4.首次实施、组合实施、引进实施和竞价(拍卖)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可优先支持。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推荐时,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

2.申报项目所依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含专利权书和说明书);

3.项目依托专利为企业引进、购买的,企业需提供专利技术引进、购买合同、发票等复印件,并经推荐单位核实与原件一致,合同需经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

四、审核立项

各县(市、区)科技局按照企业和项目要求条件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项目,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科技局推荐的项目进行专利权属有效性审查,审查有效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后下达当年度立项项目名单。

五、服务监督

企业实施项目过程中,市、县(市、区)各级科技部门应做好服务监督工作,帮扶企业如期完成申报推荐书提出的产业化主要指标。

六、考核验收

项目承担企业在完成项目主要指标后,经区科技局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或直接向县(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

由市、县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评估采用书面材料结合现场审核方式完成。通过评估即视为项目通过科技部门的验收。

承担项目实施的企业在申请验收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详细说明其申请的发明专利技术应用情况;项目产品规模化生产条件形成能力和实施期内销售汇总清单;

七、分级补助

由市科技局依据项目验收量化评估结果,按项目实施成效实行分级补助,一次性给予不同金额的财政补助资金,区科技局应给予等额匹配补助资金。各县(市)参照执行。补助资金可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或抵消引进专利购买费用。

与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相同实施内容的项目如果已经获得同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其补助资金低于本项目分级补助资金的,应予以补足,已超过分级补助资金的不再给予补助资金。

各县(市、区)科技局也可以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附件1

 

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推荐表

申报企业名称

(盖章)

项目产品名称

项目依托专利名称

及专利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 业 性 质

1、高新技术企业;2、科技型企业;3、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上年末总资产

万元

上年末总负债

万元

上年度销售总额

万元

上年度纳税总额

万元

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

万元

上年度末在职员工人数

已有专利情况

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专利    项

上年末专业技术

人员数量

总   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项目预期

产业化

主要指标

项目产品目标生产能力、市场销售额和社会效益:

发明专利和项目产品相关性说明

申报单位承诺

本企业承诺上述申报内容属实,项目专利知识产权为企业独有,近三年内企业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盖章)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市科技局

发明专利权属

审核意见

(签字)

        

*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应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一致。


附件2

 

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报企业名称

(盖章)

项目产品名称

项目依托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企 业 性 质

1、高新技术企业;2、科技型企业;3、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上年末总资产

万元

上年末总资产

万元

上年度销售总额

万元

上年度销售总额

万元

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

万元

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

万元

已有专利情况

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专利    项

上年末专业技术

人员数量

总   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施期内

项目已实现产业化主要指标

项目产品实际生产能力、销售额和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

内容概述

实施单位承诺

本企业承诺上述填报内容属实,企业在项目实施期间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行为。

                                      

  (盖章)                               

       

区科技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应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一致。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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