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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 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59号

时间:2014-0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规定的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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