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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 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的一封信

时间:2023-01-09 来源:国家大学科技园

各生产经营企业:

时至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进入高峰,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加。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频发,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深入推进生产办公区域仓库火灾突出风险治理,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我们呼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重视起来,行动起来,坚决做到:

一、坚决守住“不亡人”底线

(一)严禁在生产办公区域、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住人。

(二)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三)严禁在门、窗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企业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做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本工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新入职员工、危险工艺工段操作人员必须全部接受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坚决筑牢“少起火”防线

(五)生产办公区域、仓库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套管保护,不得裸露敷设或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铜铝线间不得直接搭接,必须使用专用连接器进行连接。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下班前应及时关闭电源。

(六)可燃材料仓库内不应使用卤钨灯、白炽灯等高温灯具,应更换LED等节能冷光源灯具或采取防火隔热措施。生产加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应选用防爆灯具。

(七)生产办公区域、仓库内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应结合实际设置过载保护、漏电保护装置,插座等电源连接部位附近禁止堆放可燃物品、材料。

(八)严禁未经审批、未落实现场保护措施进行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焊、切割等特种作业。

三、坚决稳控“不扩大”实线

(九)生产加工场所和储存场所等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必须设置物理分隔,不得设置在同一空间;火灾风险较高的生产工段(喷漆等)、消防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应重点防控,严格落实防火分隔、专人管理、限量存放、应急处置等措施。

(十)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应在场所的醒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

(十一)生产加工工程中会产生可燃粉尘、棉絮、纤维等的场所,必须定期整理清扫、通风除尘,鼓励采取技术措施改进作业方式,严防易燃可燃物堆积漂浮。

(十二)仓库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严禁混合堆放,每个货物堆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摆放必须符合“五距”要求(“五距”即:①垛与顶距不小于0.3m;②垛与灯距不得小于0.5m;③垛与墙距不小于0.5m;④垛与柱间距不小于0.3m;⑤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

(十三)生产办公区域、仓库内严禁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和防火分隔。

(十四)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楼顶疏散平台。

即日起,大学科技园将对园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上报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企业既是消防安全法定的责任主体,也是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最大受益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责无旁贷。请广大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效落实,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环境,维护我们共同的幸福平安家园。

祝愿所有企业平安顺遂,所有员工幸福安康!

 

 

温州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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