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种子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温瓯科〔2016〕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拟定了关于发放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2017年第二期种子资金补助,经费共计34万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现公示如下(具体安排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本期经费拟安排中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法。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东方南路38号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1号楼1512室
举报电话:0577-86057006
附件: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2017年第二期种子资金补助名单.doc
温州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